童軍、行義童軍訓練進程
童軍、行義童軍訓練進程
分六級:初級、中級、高級、獅級、長城級、國花級。
壹、初級童軍:凡年滿 11 歲之少年,經家長同意,自願申請參加為童軍。經 2 個月以上,初級童軍合格
標準訓練,由小隊長在群體生活中,訓練其童軍技能;童軍精神經團長認可後,由所屬童軍
團向縣(市)童軍會辦理登記後,舉辦宣誓入團儀式,背誦童軍諾言,佩戴初級童軍章、團
領巾。
幼童軍升團後,經 2 個月以上,初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由小隊長在群體生活中,訓練
其童軍技能;童軍精神經團長認可後,舉辦宣誓儀式,背誦童軍諾言,佩戴初級童軍章。
初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背誦並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並能說出宣誓的意義。
(二)知道童軍的起源和中華民國童軍的歷史。
(三)知道中華民國童軍徽的意義和佩戴法,以及童軍制服的榮譽表徵和穿著法。
(四)知道童軍三指符號及左握的含意,並能行各種敬禮的方法。
(五)知道國家元首的姓名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說出本小隊隊名,並能做隊呼、隊聲、小隊歌和繪製隊徽。實踐在小隊分工
的任務及團內應盡的職責。
(二)能說出住所及團部鄰近的警察、醫院、消防隊、郵局、大眾交通等公共設施所
在地。
(三)能繪製國旗,並愛護國旗。能說出國旗的歷史和意義及升降懸掛的正確方法。
(四)熟悉徒手及持棍操法的基本動作及小隊操法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記號
1.能在日常生活及活動中,應用下列各種記號:前進記號、止步記號、藏信記
號、我已回記號、危險記號。
2.能辨認常用的手勢訊號、警笛訊號及營地訊號。
(二)結繩
1.能打繩頭結:單結、8 字結、簡易繩頭結。
2.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平結、接繩結、雙套結、稱人結、雙
半結、縮短結、活索結、雀頭結。
(三)衛生
1.明瞭什麼是事故傷害,並能意識、辨別童軍戶外活動環境中可能出現的危險
因子,並能夠採取適當作為事前予以防範。
2.能明瞭生病的原因,懂得如何維持良好的衛生與保健習慣。
3.能以正確的方式撥打 119 呼叫救援。
4.能夠處理創傷出血,並了解如何清潔傷口、控制感染,並以滅菌紗布與繃帶
等進行簡易包紮。
5.了解關節扭傷造成的原因與處理。
6.明瞭從事戶外活動時急救包應準備之物品,並能夠正確使用。
7.明瞭吸菸、飲酒、嚼食檳榔、藥物成癮會如何緩慢且持續的損害健康。
(四)資訊處理
1.能運用資訊設備建立小隊通訊聯絡方式或管道。
2.能運用資訊設備發布小隊活動通知。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背誦並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並能說出宣誓的意義。
(二)知道童軍的起源和中華民國童軍的歷史。
(三)知道中華民國童軍徽的意義和佩戴法,以及童軍制服的榮譽表徵和穿著法。
(四)知道童軍三指符號及左握的含意,並能行各種敬禮的方法。
(五)知道國家元首的姓名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說出本小隊隊名,並能做隊呼、隊聲、小隊歌和繪製隊徽。實踐在小隊分工
的任務及團內應盡的職責。
(二)能說出住所及團部鄰近的警察、醫院、消防隊、郵局、大眾交通等公共設施所
在地。
(三)能繪製國旗,並愛護國旗。能說出國旗的歷史和意義及升降懸掛的正確方法。
(四)熟悉徒手及持棍操法的基本動作及小隊操法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記號
1.能在日常生活及活動中,應用下列各種記號:前進記號、止步記號、藏信記
號、我已回記號、危險記號。
2.能辨認常用的手勢訊號、警笛訊號及營地訊號。
(二)結繩
1.能打繩頭結:單結、8 字結、簡易繩頭結。
2.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平結、接繩結、雙套結、稱人結、雙
半結、縮短結、活索結、雀頭結。
(三)衛生
1.明瞭什麼是事故傷害,並能意識、辨別童軍戶外活動環境中可能出現的危險
因子,並能夠採取適當作為事前予以防範。
2.能明瞭生病的原因,懂得如何維持良好的衛生與保健習慣。
3.能以正確的方式撥打 119 呼叫救援。
4.能夠處理創傷出血,並了解如何清潔傷口、控制感染,並以滅菌紗布與繃帶
等進行簡易包紮。
5.了解關節扭傷造成的原因與處理。
6.明瞭從事戶外活動時急救包應準備之物品,並能夠正確使用。
7.明瞭吸菸、飲酒、嚼食檳榔、藥物成癮會如何緩慢且持續的損害健康。
(四)資訊處理
1.能運用資訊設備建立小隊通訊聯絡方式或管道。
2.能運用資訊設備發布小隊活動通知。
貳、中級童軍:
晉級初級童軍後,開始 4 個月以上,中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在群體生活中由小隊長考
驗其童軍技能,童軍精神經團長認可後,登錄於「童軍、行義童軍晉級手冊」,公開舉辦晉級
儀式,頒發中級童軍章。
晉級初級童軍後,開始 4 個月以上,中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在群體生活中由小隊長考
驗其童軍技能,童軍精神經團長認可後,登錄於「童軍、行義童軍晉級手冊」,公開舉辦晉級
儀式,頒發中級童軍章。
中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講解並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及銘言。
(二)有節約與儲蓄的習慣,且能正當的使用金錢。
(三)能說出本縣(市)童軍會的所在地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經常自動自發參加小隊集會、團集會、野外活動及各種童軍作業。
(二)能在家庭、學校、社區鄰里從事服務,而有良好的成績。
(三)能切實實踐國民生活須知,熟知禮儀。
(四)能遵守交通規則。
(五)能落實垃圾分類及住家環保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觀察
1.能在 1 分鐘內觀察不同的 24 件細小雜物,而能記憶 12 件以上。
2.能在 30 分鐘內依據蹤跡到達 1 公里間的目的地。
3.能根據樹葉的型態辨認至少 5 種樹木。
4.能辨認昆蟲 5 種以上,並知道它與人類的關係。
5.能認識至少 2 種不同的雲層組織,並了解其與氣象的關係。
(二)訊號
1.運用通訊設備收發簡訊。
2.能運用雙旗或單旗收發中文數碼旗語(含電碼翻譯)2 分鐘 4 個字。
3.能正確使用對講機通訊設備及注意通訊禮節。
(三)急救
1.了解何為生命徵象,並知道生命徵象在評估傷患時的重要。
2.瞭解緊急事故處理原則。
3.能正確操作基本的止血法:直接加壓止血法、抬高止血法、冰敷止血法、止
血點指壓法等,並了解使用時機與原則。
4.能正確的施行 CPR(不施作暢通呼吸道及吹氣)。
5.能操作仰臥(頭部朝上與朝下)、仰臥屈膝、半坐臥及復甦姿勢等休息姿勢,
並能了解其使用時機。
6.了解不當搬運對傷患造成的傷害。
7.能應用繃帶或三角巾進行身體部位(如頭部、手掌、膝部及足踝等)的包紮。
(四)結繩
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牧童結、瓶口結、袋口結、營繩結、繫
木結、方回結、十字結、吊桶結、剪立結。
(五)方位
1.能正確使用及應用指北針,測量方位的度數,並知道十六方位的名稱。
2.能利用太陽和時錶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3.能藉植物或地上物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(六)生火與野炊
1.知道刀、斧及鋸子的保護法及使用法。
2.能削火媒棒及正確架柴法,並能以不超過 2 根火柴在戶外生火。
3.能使用其他能源之正確方法與安全(如瓦斯、汽化爐、無煙煤......等)。
4.能規劃及烹煮個人野外餐飲。
(七)旅行
1.能說出徒步旅行的方法。
2.能使用簡略地圖在野外進行旅行活動。
3.能準備從事戶外旅行所需要的裝備、服裝及應注意事項。
4.瞭解從事戶外旅行活動應注意的環保事項。
5.曾有乾糧旅行或生火旅行,行程 10 公里以上的經驗,並能做書面報告。
(八)露營
1.能說出童軍露營的意義、事前的準備和事後的復原工作。
2.能做簡易營地設施。
3.能規劃小隊的野外炊事,並與小隊合作利用簡易爐灶烹煮小隊野外炊事。
4.能說出露營時應有的作業和活動。
5.能說出營地的安全與衛生注意事項及維護戶外生態保育。
6.具有 5 夜以上童軍露營的野外生活經驗(至少須含 3 天 2 夜露營 1 次),且必
須參加所屬童軍團之露營 1 次以上。
(九)資訊處理
1.能將小隊五股幹事,任一種業務運用電腦完成。
2.能運用網路搜尋小隊露營資料。
3.知道使用資訊的安全及倫理,並能確實遵守。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講解並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及銘言。
(二)有節約與儲蓄的習慣,且能正當的使用金錢。
(三)能說出本縣(市)童軍會的所在地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經常自動自發參加小隊集會、團集會、野外活動及各種童軍作業。
(二)能在家庭、學校、社區鄰里從事服務,而有良好的成績。
(三)能切實實踐國民生活須知,熟知禮儀。
(四)能遵守交通規則。
(五)能落實垃圾分類及住家環保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觀察
1.能在 1 分鐘內觀察不同的 24 件細小雜物,而能記憶 12 件以上。
2.能在 30 分鐘內依據蹤跡到達 1 公里間的目的地。
3.能根據樹葉的型態辨認至少 5 種樹木。
4.能辨認昆蟲 5 種以上,並知道它與人類的關係。
5.能認識至少 2 種不同的雲層組織,並了解其與氣象的關係。
(二)訊號
1.運用通訊設備收發簡訊。
2.能運用雙旗或單旗收發中文數碼旗語(含電碼翻譯)2 分鐘 4 個字。
3.能正確使用對講機通訊設備及注意通訊禮節。
(三)急救
1.了解何為生命徵象,並知道生命徵象在評估傷患時的重要。
2.瞭解緊急事故處理原則。
3.能正確操作基本的止血法:直接加壓止血法、抬高止血法、冰敷止血法、止
血點指壓法等,並了解使用時機與原則。
4.能正確的施行 CPR(不施作暢通呼吸道及吹氣)。
5.能操作仰臥(頭部朝上與朝下)、仰臥屈膝、半坐臥及復甦姿勢等休息姿勢,
並能了解其使用時機。
6.了解不當搬運對傷患造成的傷害。
7.能應用繃帶或三角巾進行身體部位(如頭部、手掌、膝部及足踝等)的包紮。
(四)結繩
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牧童結、瓶口結、袋口結、營繩結、繫
木結、方回結、十字結、吊桶結、剪立結。
(五)方位
1.能正確使用及應用指北針,測量方位的度數,並知道十六方位的名稱。
2.能利用太陽和時錶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3.能藉植物或地上物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(六)生火與野炊
1.知道刀、斧及鋸子的保護法及使用法。
2.能削火媒棒及正確架柴法,並能以不超過 2 根火柴在戶外生火。
3.能使用其他能源之正確方法與安全(如瓦斯、汽化爐、無煙煤......等)。
4.能規劃及烹煮個人野外餐飲。
(七)旅行
1.能說出徒步旅行的方法。
2.能使用簡略地圖在野外進行旅行活動。
3.能準備從事戶外旅行所需要的裝備、服裝及應注意事項。
4.瞭解從事戶外旅行活動應注意的環保事項。
5.曾有乾糧旅行或生火旅行,行程 10 公里以上的經驗,並能做書面報告。
(八)露營
1.能說出童軍露營的意義、事前的準備和事後的復原工作。
2.能做簡易營地設施。
3.能規劃小隊的野外炊事,並與小隊合作利用簡易爐灶烹煮小隊野外炊事。
4.能說出露營時應有的作業和活動。
5.能說出營地的安全與衛生注意事項及維護戶外生態保育。
6.具有 5 夜以上童軍露營的野外生活經驗(至少須含 3 天 2 夜露營 1 次),且必
須參加所屬童軍團之露營 1 次以上。
(九)資訊處理
1.能將小隊五股幹事,任一種業務運用電腦完成。
2.能運用網路搜尋小隊露營資料。
3.知道使用資訊的安全及倫理,並能確實遵守。
參、高級童軍
晉級中級童軍後,開始 5 個月以上,高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能力、
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,推薦參加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考驗(營),童軍技能經考驗委員評
定確達高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向縣(市)童軍會辦理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核
定後,向省(市)童軍會、總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或縣(市)童軍會舉辦慶
典活動中,頒授高級童軍合格證書及高級童軍章。
新加入行義童軍尚未取得高級童軍章者,得由所屬童軍團進行 4 個月以上之高級童軍進
程訓練。經團長考驗,認其確具高級童軍精神、領導能力、群體生活、技能標準者,由所屬
童軍團向縣(市)童軍會辦理高級童軍核備後,佩戴高級童軍章。
晉級中級童軍後,開始 5 個月以上,高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能力、
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,推薦參加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考驗(營),童軍技能經考驗委員評
定確達高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向縣(市)童軍會辦理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核
定後,向省(市)童軍會、總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或縣(市)童軍會舉辦慶
典活動中,頒授高級童軍合格證書及高級童軍章。
新加入行義童軍尚未取得高級童軍章者,得由所屬童軍團進行 4 個月以上之高級童軍進
程訓練。經團長考驗,認其確具高級童軍精神、領導能力、群體生活、技能標準者,由所屬
童軍團向縣(市)童軍會辦理高級童軍核備後,佩戴高級童軍章。
高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及銘言。
(二)能健全自己,並能影響他人。
(三)能勤勞節約,刻苦自勵。
(四)瞭解童軍虔敬聚會意義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在小隊集會、團集會、野外活動及各種作業中發揮領導才能。
(二)能主動參加團部各種服務,並曾幫助團長訓練兒童至少 1 人成為初級童軍。
(三)能說出一般社交活動與國際的禮儀。
(四)能說出國際童軍的組織概況。
(五)能帶領小隊參加社區服務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觀察
1.能認識野生動物 3 種以上,並能說出牠的習性。
2.能認識野生植物 5 種以上,能說出它的用途。
3.能觀察四季重要星座及月亮的變化,並能據以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4.能觀察自然現象和動物狀態 5 種以上,從而能夠預測未來氣象的變化。
(二)訊號
具有下列任何一項能力:
1.能用聲或光通訊(每分鐘可收發各 4 個字以上)。
2.會用摩斯碼收發訊號。
(三)急救
1.能了解造成休克及其他一般急症(暈倒、中風、心臟病、食物中毒、癲癇、
異物入眼、異物入耳、鼻出血)的原因,並能夠進行處置。
2.能了解異常環境溫度所造成的傷害,並能夠知道預防與處理的步驟。
3.能辨識、預防並處理野外惱人與有毒生物(台灣鋏蠓、螞蝗、隱翅蟲、硬
蜱、恙蟲、蜂、蛇、蕈菇、咬人貓、菇婆芋等)所造成的傷害。
4.能應用各種包紮技巧實施骨折固定。
5.了解痙攣造成的原因並進行處理。
6.能正確施行各種徒手搬運法與簡易擔架製作,並了解使用時機與原則。
7.能正確操作 CPR+AED(公眾場所民眾簡易版)。
8.能實施異物梗塞時的急救法。
9.能準備戶外活動時,應備之急救物品,並能夠正確使用。
(四)結繩
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鞦韆結、漁人結、三套結、椅結、貓爪
結、花聯結、槓桿結。
(五)露營
1.能參與設計 2 天 1 夜小隊露營(包括小隊及個人的裝備,並附器材單、菜
單、活動日程表、營地配置圖)。並協助該露營之工作人員(具有書面資
料)。
2.能利用自然物製作營地實用設備。
3.能作無具炊事至少 3 種以上。
4.累積有 6 夜以上童軍露營的野外生活經驗(需在 2 個以上之營地露營),並參
加所屬童軍團或縣(市)以上童軍會主辦之露營 1 次以上,且有紀錄可查。
5.必須小隊合作完成 24 小時野外露營旅行及熟練快速的滅跡。
6.能做至少 2 種野外炊事爐灶。
7.能了解童軍野外露營活動之有關戶外活動倫理。
(六)工藝
1.能做簡易縫補的技巧。
2.能使用簡單工具製作實用物品或手工藝品各 2 種以上。
3.能裝置或修理家用電器。
(七)估測
1.能估測出一個不能走過的寬度(如河面、池塘寬度)。
2.能估測高度(如樹木、電桿、房屋)。
3.能測出營地、田園或廣場的面積。
4.能估測物品重量及其實體體積。(以上 4 種估測誤差不得超過 10%)
5.能測出以童軍步(跑、走相間),完成 2 公里所需時間。
6.能步測 100 公尺之短距離,其誤差不得超過 5%。
(八)製圖
1.瞭解指北針與地圖的整合應用。
2.能應用符號繪製營地簡圖。
(九)工程
1.能完成一項小隊簡易斥堠工程計畫(最低限度能用 2 種不同的工程繩結和滑
車)。
2.能製作簡易斥堠工程模型。
(十)運動技能
1.能游泳 25 公尺的距離,並能說出關於游泳安全的常識和救人的方法。
2.能划船 100 公尺(需有救生員在場)。
3.能騎自行車通過 2 公里路程。
4.會 2 種以上不同的溜冰姿勢。(以上 4 項得任選一項參加考驗)
5.伏地挺身 10 次或跪膝伏地挺身 20 次。
6.仰臥起坐 10 次。
7.引體向上 3 次或 2 分鐘內跳繩 120 下。
8.4 分 30 秒內耐力跑 800 公尺。(女生標準為:5 分 30 秒)
(十一)資訊處理
1.能運用電腦製作團活動報告或投稿童軍相關刊物。
2.能運用電腦編修照片或圖畫,並置於網頁供公眾瀏覽。
(十二)休閒活動
能規劃自己的休閒活動,並就下列各項選擇 2 項展現:
1.樂器。
2.舞蹈。
3.歌唱。
4.棋藝。
5.球類。
6.其他休閒活動。
一、童軍精神方面
(一)能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及銘言。
(二)能健全自己,並能影響他人。
(三)能勤勞節約,刻苦自勵。
(四)瞭解童軍虔敬聚會意義。
二、群體生活方面
(一)能在小隊集會、團集會、野外活動及各種作業中發揮領導才能。
(二)能主動參加團部各種服務,並曾幫助團長訓練兒童至少 1 人成為初級童軍。
(三)能說出一般社交活動與國際的禮儀。
(四)能說出國際童軍的組織概況。
(五)能帶領小隊參加社區服務。
三、童軍技能方面
(一)觀察
1.能認識野生動物 3 種以上,並能說出牠的習性。
2.能認識野生植物 5 種以上,能說出它的用途。
3.能觀察四季重要星座及月亮的變化,並能據以推測正確的方位。
4.能觀察自然現象和動物狀態 5 種以上,從而能夠預測未來氣象的變化。
(二)訊號
具有下列任何一項能力:
1.能用聲或光通訊(每分鐘可收發各 4 個字以上)。
2.會用摩斯碼收發訊號。
(三)急救
1.能了解造成休克及其他一般急症(暈倒、中風、心臟病、食物中毒、癲癇、
異物入眼、異物入耳、鼻出血)的原因,並能夠進行處置。
2.能了解異常環境溫度所造成的傷害,並能夠知道預防與處理的步驟。
3.能辨識、預防並處理野外惱人與有毒生物(台灣鋏蠓、螞蝗、隱翅蟲、硬
蜱、恙蟲、蜂、蛇、蕈菇、咬人貓、菇婆芋等)所造成的傷害。
4.能應用各種包紮技巧實施骨折固定。
5.了解痙攣造成的原因並進行處理。
6.能正確施行各種徒手搬運法與簡易擔架製作,並了解使用時機與原則。
7.能正確操作 CPR+AED(公眾場所民眾簡易版)。
8.能實施異物梗塞時的急救法。
9.能準備戶外活動時,應備之急救物品,並能夠正確使用。
(四)結繩
能打下列各繩結,並能說出它的用途:鞦韆結、漁人結、三套結、椅結、貓爪
結、花聯結、槓桿結。
(五)露營
1.能參與設計 2 天 1 夜小隊露營(包括小隊及個人的裝備,並附器材單、菜
單、活動日程表、營地配置圖)。並協助該露營之工作人員(具有書面資
料)。
2.能利用自然物製作營地實用設備。
3.能作無具炊事至少 3 種以上。
4.累積有 6 夜以上童軍露營的野外生活經驗(需在 2 個以上之營地露營),並參
加所屬童軍團或縣(市)以上童軍會主辦之露營 1 次以上,且有紀錄可查。
5.必須小隊合作完成 24 小時野外露營旅行及熟練快速的滅跡。
6.能做至少 2 種野外炊事爐灶。
7.能了解童軍野外露營活動之有關戶外活動倫理。
(六)工藝
1.能做簡易縫補的技巧。
2.能使用簡單工具製作實用物品或手工藝品各 2 種以上。
3.能裝置或修理家用電器。
(七)估測
1.能估測出一個不能走過的寬度(如河面、池塘寬度)。
2.能估測高度(如樹木、電桿、房屋)。
3.能測出營地、田園或廣場的面積。
4.能估測物品重量及其實體體積。(以上 4 種估測誤差不得超過 10%)
5.能測出以童軍步(跑、走相間),完成 2 公里所需時間。
6.能步測 100 公尺之短距離,其誤差不得超過 5%。
(八)製圖
1.瞭解指北針與地圖的整合應用。
2.能應用符號繪製營地簡圖。
(九)工程
1.能完成一項小隊簡易斥堠工程計畫(最低限度能用 2 種不同的工程繩結和滑
車)。
2.能製作簡易斥堠工程模型。
(十)運動技能
1.能游泳 25 公尺的距離,並能說出關於游泳安全的常識和救人的方法。
2.能划船 100 公尺(需有救生員在場)。
3.能騎自行車通過 2 公里路程。
4.會 2 種以上不同的溜冰姿勢。(以上 4 項得任選一項參加考驗)
5.伏地挺身 10 次或跪膝伏地挺身 20 次。
6.仰臥起坐 10 次。
7.引體向上 3 次或 2 分鐘內跳繩 120 下。
8.4 分 30 秒內耐力跑 800 公尺。(女生標準為:5 分 30 秒)
(十一)資訊處理
1.能運用電腦製作團活動報告或投稿童軍相關刊物。
2.能運用電腦編修照片或圖畫,並置於網頁供公眾瀏覽。
(十二)休閒活動
能規劃自己的休閒活動,並就下列各項選擇 2 項展現:
1.樂器。
2.舞蹈。
3.歌唱。
4.棋藝。
5.球類。
6.其他休閒活動。
肆、獅級童軍:
核准高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6 個月以上,獅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能
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確達
獅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核定,
縣(市)童軍會並向省(市)童軍會、總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,或在省
(市)、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儀典活動,頒授獅級童軍合格證書及獅級童軍章。
獅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並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熱心擔任童軍團內工作:如正(副)小隊長、正(副)聯隊長、或其他團幹部等職
務,並累積達 4 個月以上。(團長評定)
三、曾介紹 2 人入團,並指導童軍 1 人晉升中級童軍。(團長評定)
四、能說出童軍團的組織及成立程序。(團長評定)
五、累積 10 夜以上的露營經驗(須在 3 個不同營地露營,至少參加 1 次縣(市)以上或
經所屬縣(市)童軍會核可 3 團以上聯團之露營活動)且有紀錄可查。(團長評定,
資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六、曾參加團或社區服務 16 小時以上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有紀錄可查)(團長評定,資
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七、取得專科章 5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3 項:
(一)社區公民專科章。
(二)旅行專科章。
(三)露營專科章。
核准高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6 個月以上,獅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能
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確達
獅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核定,
縣(市)童軍會並向省(市)童軍會、總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,或在省
(市)、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儀典活動,頒授獅級童軍合格證書及獅級童軍章。
獅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並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熱心擔任童軍團內工作:如正(副)小隊長、正(副)聯隊長、或其他團幹部等職
務,並累積達 4 個月以上。(團長評定)
三、曾介紹 2 人入團,並指導童軍 1 人晉升中級童軍。(團長評定)
四、能說出童軍團的組織及成立程序。(團長評定)
五、累積 10 夜以上的露營經驗(須在 3 個不同營地露營,至少參加 1 次縣(市)以上或
經所屬縣(市)童軍會核可 3 團以上聯團之露營活動)且有紀錄可查。(團長評定,
資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六、曾參加團或社區服務 16 小時以上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有紀錄可查)(團長評定,資
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七、取得專科章 5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3 項:
(一)社區公民專科章。
(二)旅行專科章。
(三)露營專科章。
伍、長城級童軍:
核准獅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8 個月以上,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
能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確
達長城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審議
確達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縣(市)童軍會送省(市)童軍會核定,省(市)童軍會向總
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,或在省(市)、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儀典活動,頒授
長城級童軍合格證書及長城級童軍章。
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並闡述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曾在童軍團內擔任下列工作達 4 個月以上,並有良好績效。(團長評定)
(一)正(副)小隊長。
(二)正(副)聯隊長。
(三)團幹部。
(四)在幼童軍團服務。
三、曾協助團長指導 2 人晉升高級童軍。(團長評定)
四、能說出各級童軍會的組織。(團長評定)
五、曾協助團長領導小隊完成 2 次 8 小時以上或 1 次 24 小時以上之長途旅行,並提出完
整書面記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六、能規劃及執行社區服務 2 次以上,並有完整書面紀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縣(市)
童軍會核定)
七、取得專科章 11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3 項:
(一)國家公民專科章。
(二)急救專科章。
(三)游泳專科章或自行車專科章或越野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核准獅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8 個月以上,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導
能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確
達長城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審議
確達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縣(市)童軍會送省(市)童軍會核定,省(市)童軍會向總
會填報晉級名冊,公開舉辦晉級儀式,或在省(市)、縣(市)童軍會舉辦之儀典活動,頒授
長城級童軍合格證書及長城級童軍章。
長城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並闡述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曾在童軍團內擔任下列工作達 4 個月以上,並有良好績效。(團長評定)
(一)正(副)小隊長。
(二)正(副)聯隊長。
(三)團幹部。
(四)在幼童軍團服務。
三、曾協助團長指導 2 人晉升高級童軍。(團長評定)
四、能說出各級童軍會的組織。(團長評定)
五、曾協助團長領導小隊完成 2 次 8 小時以上或 1 次 24 小時以上之長途旅行,並提出完
整書面記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縣(市)童軍會核定)
六、能規劃及執行社區服務 2 次以上,並有完整書面紀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縣(市)
童軍會核定)
七、取得專科章 11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3 項:
(一)國家公民專科章。
(二)急救專科章。
(三)游泳專科章或自行車專科章或越野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陸、國花級童軍:
核准長城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8 個月以上,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
導能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
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
審議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,送總會核定,晉級國花級童軍名冊副知省(市)童軍會。在
全國性童軍儀典活動中,頒授國花級童軍合格證書及國花級童軍章。
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並能對外簡要說明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曾在縣(市)或地區以上所舉辦的童軍活動中擔任服務工作累計 40 小時以上,有良
好成績表現,持有主辦單位簽字之服務紀錄卡或服務證明者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
會核定)
三、負責訓練童軍取得專科章 3 種以上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四、能說出世界童軍組織及近期重大活動(會議)訊息。(團長評定)
五、曾在童軍團,教授 3 種以上課程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六、曾規劃及帶領小隊做童軍露營活動 2 次以上(須有 1 次 3 天 2 夜),並提出完整書面
紀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七、能規劃並研擬社會服務計畫,經家長、團長、受服務團體同意,並領導童軍實施服
務計畫,且經相關人員協助及輔導,活動執行完畢後有良好績效,並有完整紀錄。
(受服務團體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八、國花級童軍必須在 19 歲之前完成。
九、取得專科章 18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5 項:
(一)世界公民專科章。
(二)生態保育專科章。
(三)測量專科章。
(四)植物專科章或昆蟲專科章或賞鳥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(五)音樂專科章或舞蹈專科章或攝影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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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長城級童軍章之後,開始 8 個月以上,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訓練,其童軍精神、領
導能力、群體生活,經團長認可;專科智能,經考驗委員評定合於專科章標準。各項經團長
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,由所屬童軍團提報縣(市)童軍會申請晉級,經縣(市)童軍會
審議確達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,送總會核定,晉級國花級童軍名冊副知省(市)童軍會。在
全國性童軍儀典活動中,頒授國花級童軍合格證書及國花級童軍章。
國花級童軍合格標準如下:
一、實踐並能對外簡要說明童軍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有良好成績表現。(團長評定)
二、曾在縣(市)或地區以上所舉辦的童軍活動中擔任服務工作累計 40 小時以上,有良
好成績表現,持有主辦單位簽字之服務紀錄卡或服務證明者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
會核定)
三、負責訓練童軍取得專科章 3 種以上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四、能說出世界童軍組織及近期重大活動(會議)訊息。(團長評定)
五、曾在童軍團,教授 3 種以上課程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六、曾規劃及帶領小隊做童軍露營活動 2 次以上(須有 1 次 3 天 2 夜),並提出完整書面
紀錄。(團長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七、能規劃並研擬社會服務計畫,經家長、團長、受服務團體同意,並領導童軍實施服
務計畫,且經相關人員協助及輔導,活動執行完畢後有良好績效,並有完整紀錄。
(受服務團體評定,資料送總會核定)
八、國花級童軍必須在 19 歲之前完成。
九、取得專科章 18 種以上,其中必須具有下列 5 項:
(一)世界公民專科章。
(二)生態保育專科章。
(三)測量專科章。
(四)植物專科章或昆蟲專科章或賞鳥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(五)音樂專科章或舞蹈專科章或攝影專科章 3 項擇 1 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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